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2000年)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及我部“第十二次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我部在前十一次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13年12月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十二次全面清理,并逐一作出了鉴定。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1255件,其中,废止的财政规章24件,失效的财政规章6件,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654件,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571件。现将这1255件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予以公布。

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

(1255件)

一、 废止的财政规章目录(24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制定机关
文号
公布日期
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财政部
财政部令第61号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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