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产业升级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和国家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产业升级资金是由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中央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产业发展规划,解决制约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实现重大战略产品突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
产业升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符合规划、突出重点、建立机制、规范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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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2000年)
-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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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2017年)
- 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2021年)
- 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2024年)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21年)
-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 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