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00〕3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车购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车购税收入中安排的,用于地方交通运输重点项目支出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使用范围和预算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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