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05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2018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第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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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2年第4届亚残运会组委会的函(2019年)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23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呼叫中心业务管理的通知(2020年)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
- 国务院关于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2006年)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2011年)
- 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办法(2017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2024年)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