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公益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使更多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的途径维护和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是指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开展的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项目。
第三条
项目实施和管理要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严格监管、广泛覆盖、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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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2000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的决定(2010年)
- 草原防火条例(2008年)
- 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2020年)
- 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2010年)
- 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2012年)
- 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