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为规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明确查处工作程序和标准,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1
适用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适用本规程,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文。本规程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当使用下列各标准和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 17228-1998 《地质矿产勘查测绘术语》
GB/T 17986-2000 《房产测量规范》
GB/T 18341-2001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GB/T 18507-2001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 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8407-2012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GB/T 28405-2012 《农用地定级规程》
GB/T 28406-2012 《农用地估价规程》
TD/T 1010-1999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TD/T 1008-2007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3
依据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0年)
-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2010年)
-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
- 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00年)
- 气象发展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 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8年8月18日)
- 司法部关于修改《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的决定(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