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2016年)

为规范国土资源部本级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明确部立案查处的范围、工作程序和内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依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处罚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一、 适用范围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适用本规范。

二、 工作要求和流程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遵循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案情分析和调查报告、案件审理、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部审议形成处理决定、实施处理决定、执行、结案的工作流程进行;具体工作由执法监察局和其他业务司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三、 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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