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土地调查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调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调查是指对土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自然属性和土地权属等社会属性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基本农田状况进行的调查、监测、统计、分析的活动。
第三条
土地调查包括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专项调查。
全国土地调查,是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全国城乡各类土地进行的全面调查。
土地变更调查,是指在全国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城镇和村庄地籍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并定期进行汇总统计。
土地专项调查,是指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在特定范围、特定时间内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专门调查,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和勘测定界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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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 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2005年)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1982年)
- 关于加强大型医用旧设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
- 监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