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湿地恢复费缴纳、使用及管理,加强湿地保护,确保湿地生态功能稳定,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湿地恢复费的缴纳、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湿地恢复费缴纳使用工作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计量、系统修复、严格管理的原则,发挥湿地恢复费在促进不占少占湿地、落实湿地总量管控目标、推动湿地保护提质增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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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消全国运动会由北京、上海、广东轮流举办限制的函(2000年)
-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
- 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决定(2010年)
- 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内加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国家双边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联合公报(2007年)
-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5年)
- 为减少全球贫困而携手行动——在世界银行全球扶贫大会上的讲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