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201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态势总体平稳,但随着近年来运营里程迅速增加、线网规模不断扩大,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压力日趋加大。为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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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4年)
- 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2004年)
-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2010年)
- 中国共产党章程(1969年)
- 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2020年)
- 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2012年)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