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4年)

根据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公安部对涉及劳动教养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公安部决定:对9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 删去《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1999年6月11日公安部令第40号发布)第六条第四项中的“劳动教养”。
二、 删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1999年6月11日公安部令第41号发布)第六条第五项和第八项中的“劳动教养”。
三、 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1999年9月4日公安部令第42号)第十四条第三项,其他各项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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