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机关奖励工作,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公安机关奖励工作要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全局和中心任务,及时奖励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
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按绩施奖;
(二)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2006年)
- 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1年)
-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3号(2016年)
-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2005年)
-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2024年)
-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