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及有关规定和施放气球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
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施放气球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因气象业务、科学试验从事施放气球活动,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在中缅建交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暨中缅文化旅游年启动仪式上的致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0年)
- 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2017年)
-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10年)
- 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的决定(2017年)
- 关于加强麻黄素、咖啡因和罂粟壳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2001年)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