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3号(20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83 号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011年4月1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等7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部 长 陈 竺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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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199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08年)
- 关于做好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1999年)
-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22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10月18日答记者问(2001年)
- 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制度指引(2002年)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