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3号(20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83 号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011年4月1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等7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部 长 陈 竺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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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199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4月)
- 国务院关于《哈尔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公安部、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1988年)
- 关于修改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四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定书(中文本)(2024年)
- 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志愿服务条例(2017年)
-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