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年)
-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023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2021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2021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
- 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2018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2017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三)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二章 确认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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