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减少规章设定的不合理罚款事项,加强部门规章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一、 对6件部门规章予以废止。(附件1)
二、 对13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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