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3年)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22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19年)
- 质检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2016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有机产品质量,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认证以及获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进口和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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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2010年)
- 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吉林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批复(2001年)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
-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