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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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4号(2001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
-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 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
-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
-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