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收支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资金是指纳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需的资金。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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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年)
-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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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1994年)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9号(2008年)
- 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