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2011年)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以及我部“第十一次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我部在前十次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8年12月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十一次全面清理,并逐一作出了鉴定。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864件,其中,废止的财政规章5件,失效的财政规章4件,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415件,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440件。现将这864件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予以公布。
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
(864件)
一、 废止的财政规章目录(5件)
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5年12月28日财政部令第31号)
2.
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3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32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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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2010年)
-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2009年)
-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09年)
- 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2008年)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 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年)
- 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2000年)
- 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2000年)
-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1999年)
- 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和贵州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0年)
- 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9年1月3日)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24年修订)(2024年)
-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 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