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6年第3号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农业部决定:
一、 对2部规章和12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 对12部规章和2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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