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21年)
第一条
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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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2003年)
-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2011年)
-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2017年)
- 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4年)
- 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李克强(2022年)
- 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