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
-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4年)
-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 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8号(2015年)
-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4年)
- 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2013年)
- 关于进一步规范期货营业部设立有关问题的规定(2013年)
-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
- 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2012年)
- 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2012年)
- 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2011年)
-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1年)
- 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2010年)
- 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2009年)
- 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2009年)
-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2009年)
- 关于规范控股、参股期货公司有关问题的规定(2008年)
-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2008年)
-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
-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公司的经营活动,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慎经营,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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