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5年)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要求,我部对现行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一、 废止规章目录
序号
规 章 名 称
文号及发布日期
废 止 理 由
1
文化市场稽查暂行办法
文化部令第7号
1994年11月25日
已经被2006年3月16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6号)废止
2
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文化部令第8号
1994年11月25日
已经被2004年7月1日《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9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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