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价格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4号(2019年)
-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2018年)
-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工作的通知(2009年)
-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2018年)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195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