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案件(以下简称案件)的审理、审查,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案件的审理是指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依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案件调查终结后,以案件调查报告为基础,对案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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