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指导意见(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价格行政执法效率,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价格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托纵向网或者内部局域网搭建执法信息平台,网上办理价格行政处罚案件的,适用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所称纵向网是指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纵向网;内部局域网是指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内部工作局域网。
第三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执法程序流转、执法档案管理、执法活动监督纳入执法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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