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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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2022年)
- 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2020年)
- 中央级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2018年)
-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同意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5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2015年)
- 关于200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03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15年)
-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