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43号(200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 143 号
为了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法律制度体系,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司法部对1979年至2013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14年4月2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司法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3年底)》和《司法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 司法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3年底)
2. 司法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司法部
2014年4月4日
附件1
司法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3年底)
序号
发文单位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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