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安全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道路运输企业是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法人单位。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第四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应当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平稳过渡、有序推进”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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