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外币交易,是指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外币是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外币交易包括:
(一)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
(二)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
(三)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二)外币项目的套期,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三)现金流量表中的外币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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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2000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意见(2009年)
-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
- 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几个问题的通知(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的决定(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