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9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9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规章的决定(2016年)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2014年)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92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6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9年)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施行细则。
登记范围
第二条
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第三条
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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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1998年)
- 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2003年)
-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1999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三批)(2000年)
- 关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的意见(2003年)
- 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2005年)
- 中日联合新闻公报(2006年)
- 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 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2008年)
- 关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