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的意见(201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
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建设以来,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各级财政、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重点县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初步成效。但是,与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的要求相比,目前的工作力度和管理水平尚有一定差距,对重点县建设认识不到位、地方财政投入不足、资金整合缺乏实效、建设进度较慢、建后管护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县建设管理,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重点县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正确认识重点县建设的重要意义,将重点县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推进农田水利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整合支农资金、推动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平台,作为全面提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水平,整体提高农田水利基础支撑能力的重大举措,按照集中资金、连续投入、连片建设、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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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09年)
- 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2018年)
- 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2020年)
- 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0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0年)
- 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2003年)
- 关于进一步规范体育赛场行为的若干意见(2018年)
- 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2018年)
- 科技部教育部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