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2018年)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和严管严控围填海提出了明确要求。沿海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围填海管控,现就实施《通知》提出以下意见。
一、 严控新增围填海,保障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用海
(一)
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
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确需进行围填海的,要加强总量管控,实施台账管理,合理安排年度围填海规模,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最大程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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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成克杰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职务的公告(2000年)
- 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2015年)
- 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马来西亚联合公报(2004年)
- 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