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0年)
各银保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推动简政放权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制度,银保监会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银保监会决定:
一、
对1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附件1)
二、
对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2)
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应当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规定,按照此次清理后的工作要求,在信息披露、许可证公示等监管工作中不得指定媒体或途径。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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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8年)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
-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年)
- 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
- 血站管理办法(2017年)
-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2013年)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
- 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