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交易规则(2017年)
-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年)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2014年)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 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
- 矿业权交易规则(2017年)
- 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2011年)
- 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2023年)
- 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2011年)
- 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2023年)
- 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2018年)
- 矿业权交易规则(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矿业权是指探矿权和采矿权,矿业权交易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让矿业权或者矿业权人转让矿业权的行为。
矿业权出让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矿业权审批权限,以招标、拍卖、挂牌、申请在先、协议等方式依法向探矿权申请人授予探矿权和以招标、拍卖、挂牌、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等方式依法向采矿权申请人授予采矿权的行为。
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将矿业权依法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条
矿业权出让适用本规则,矿业权转让可参照执行。
铀矿等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矿种的矿业权交易不适用本规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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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2023年)
-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
- 司法部关于废止《印章印文鉴定规范》等1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2019年)
-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2022年)
- 公安部关于对出售带有淫秽内容的文物的行为可否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问题的批复(2010年)
- 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与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