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3年)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铁路局(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

一、 职能转变

(一) 取消的职责。
1. 取消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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