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2023年)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出让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 总体要求
(一)
本规则所称矿业权是指探矿权和采矿权,矿业权出让交易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让矿业权的行为。
(二)
矿业权出让适用本规则,矿业权转让可参照执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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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2018年)
- 矿业权交易规则(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2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21年)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
-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 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2019年)
-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
- 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关于加快铁水联运发展的指导意见(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