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有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一、 废止2件规章
(一)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2号公布)。
(二)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10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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