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有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一、 废止2件规章
(一)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2号公布)。
(二)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10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号公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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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
-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
- 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1998年)
- 中国证监会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2023年)
-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07年)
-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部应急部体育总局医保局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2022年)
-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绿化委员会成员的通知(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