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并征求相关部门同意,现决定:
一、 废止《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年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7号公布)。
二、 废止《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2006年10月16日原信息产业部令第41号公布)。
三、 删除《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3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公布,根据2014年9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附件“行政许可项目的条件和程序规定(第一批)”第5项和第6项,对其他项目的编号顺序作相应调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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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2006年)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年)
- 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年)
- 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9年)
- 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年)
- 国务院关于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批复(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1999年)
-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2004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