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
-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公平公正。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不同群体间、地区间公平就业。
——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先缴(垫)后补,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资金管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向外国企业支付软件费扣缴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1999年)
- 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2010年)
- 铁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2012年)
- 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2016年)
-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4月29日2)
-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21年)
-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