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2014年)

序言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位于中国西部腹心,自古以来就是众多民族南来北往、繁衍迁徙和沟通交流的重要廊道,区域内自然生态独特,文化形态多样,文化资源富集,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沉积带,在我国区域发展和文化建设格局中具有特殊地位。
近年来,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相关地区各级政府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文化和自然资源优势,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文化设施建设、文化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等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具备引领示范效应的特色文化产业带,进一步促进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区域经济支柱性产业,保护文化生态,传承民族文化,增强国家认同,促进民族团结,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制定《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

一、 规划范围

(一) 核心区域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的核心区域位于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等七省(区)交汇处,包括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贵州省毕节市,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昌都地区、林芝地区,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等7个省(区)的11个市(州、地区)。该区域覆盖面积超过68万平方公里,藏、羌、彝等少数民族人口超过760万。
(二) 辐射区域
上述核心区域直接辐射的区域包括:四川省绵阳市、乐山市、雅安市、攀枝花市,贵州省六盘水市,云南省丽江市、大理白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那曲地区,陕西省宝鸡市、汉中市,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武威市、张掖市、陇南市,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以及与上述区域紧密相连的西部省(区、市)藏、羌、彝、纳西、苗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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