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4月29日2)
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的要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废止以下1个规章和25个规范性文件。
一、 规章
1.
《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29号)
二、 规范性文件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6年)
-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管辖问题的批复(2017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2002年)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04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批)(2005年)
-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2013年)
-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11年)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