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坚持全面开放原则,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第三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分为招标项目、委托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等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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