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我委制度建设水平,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等12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修改,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59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2.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12件)
序号
文件性质
文件名称
文号
修改内容
发文单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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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2017年)
- 糖料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0年)
-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09年)
-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2008年)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5年)
- 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200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2015年)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 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3年)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