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我委制度建设水平,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等12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修改,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59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2.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12件)
序号
文件性质
文件名称
文号
修改内容
发文单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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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2017年)
- 糖料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0年)
- 关于设立市(地)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2004年)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23年)
-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
- 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资质标准(2000年)
-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