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第三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分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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