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2014年)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2014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年)
-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2020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2014年)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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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南昌市承办2011年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函(2007年)
- 国务院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
- 公安部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199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1年)
- 关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规定(2001年)
- 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