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2017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3号)作如下修改:
一、
删去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二、
删去第二十七条中的“引航员”。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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