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 7 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推进依法行政,经2015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废止《农村助产人员管理条例(试行)》等25件部门规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 任 李 斌
2016年1月19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25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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