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4年)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 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行政机关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要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二、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逐步建立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三、 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财政资金是全体人民共有的财富,进一步加大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相关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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